“两会”召开前夕,在人民网的“两会”热点问题中,“养老保险”问题出人意料地以高票位居榜首。养老、医疗、失业等各种社会保险涉及面广,参与人数众多,尤其是养老保障、城镇企业退休职工退休金上调等事关民生问题,引起上至中央领导下至普通百姓的共同关注。
温总理在今年的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范围扩大到23%的县。加快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再提高10%。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加社会保障投入,中央财政拟安排3185亿元。我们要加快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安全网,使人民生活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令我们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形成充满信心,对未来生活充满期待。
哥讨的不是报酬,是尊严!
3月9日,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邹震在“两会”新闻发布会上建议全国人大对现行刑法进行修改,增加“欠薪罪”,明确对恶意欠薪及隐藏逃匿等恶劣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读到这条消息,笔者颇感庆幸,在个别委员、代表“雷语”满天飞,“炮声”到处响、云山雾罩,和百姓生活根本不靠谱的声音包围下,有官员能为民生而动,替苍生而为,说真话,讲实情,道出了民众的疾苦。你说,该不该庆幸?
对于“讨薪”这个富有中国特色的词语国人一点都不陌生,其标志当属2003年10月发生的“总理帮农妇讨薪”事件了,当一阵风似的突击治理归于平静之后,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是七年时日,欠薪依然,讨薪依然。特别是这两年每到年关,有关讨薪的各种画面一次又一次地刺痛着我们疲惫的双眼。无论是喧嚣如京、沪这样的国际都市,还是边远荒僻的寂寂小镇,试问哪一个国人没有亲眼目睹或耳闻过花样翻新的“讨薪秀”?从最初级的“横幅堵门”到后来的“集体堵路”,从以命相搏的“跳楼讨薪”到以尊严为代价的“宪法维权”,在这些行为的背后,我们不仅读到了农民工这个社会底层群体的血泪和无助,更看到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严重缺位和不作为。试想,如果我们这个社会在保障制度设计上不存在缺陷,基本保障链条不存在断裂,执法力度不存在缩水,用一位讨薪民工的话讲,有谁会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吃饱了撑的,到处去丢人现眼。一位网友面对屡屡上演的讨薪浪潮曾这样揶揄道:哥要的不是报酬,是尊严!
谈到尊严,那么我们就来说说什么叫尊严?《辞海》对此的解释是:人类自由并享有相等的权利及不容侵犯的身份和地位。用温总理“两会”报告中的话说就是让人民充分享受改革的成果,享受健全的社会保障,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让人民更幸福,更有尊严。在笔者看来,这应当是对尊严的最好阐释了,更是执政者对民众权利的郑重承诺和无上尊重。
因此,笔者以为,在目前法制尚不健全,各项保障措施还没全面到位,一些职能部门不“职能”或少“职能”,农民工等相关行业欠薪问题多年得不到根本解决的现实环境下,邹震部长修改《刑法》、增加“欠薪罪”的建议不仅是根除这一困扰公众多年老问题的最佳办法,更是从法律角度彻底消除这一顽疾的一剂良方。和每一个善良的民众一样,我们不愿在今年的岁末再次看到讨薪悲剧依然上演,更不愿再听到网友那句无奈的揶揄:哥讨的不是报酬,是尊严!
闫晓鸿
完善城乡社保体系造福于民
相比于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我认为养老保险的缴纳办理尤为重要,众所周知,目前绝大多数城镇退休职工已经领取社会统筹养老金,而医保由国家代缴,衣食无虞,但50后60后人员即将面临退休,特别60后他们只有一个孩子,将来养老送终确实是一个问题,国家出台养老政策,实行善政,解决了群众的后顾之忧。同时,对农村符合养老政策的老年人从去年起每人每月发放55元补贴,但要彻底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保险问题,还存在很大的缺口。3月9日,国家民政部表示今年民政部将统一高龄养老津贴制度,全国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享受津贴,表达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
“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养老保险缴纳和发放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不仅解决了老年人的后顾之忧,减轻了其子女的生活负担,减少了家庭矛盾,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推动剂。我认为,社会保险在城镇主要是监督一些企业是否为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而在农村由于国家对农村人口的养老金不能完全支付,只能用财政补贴和慈善捐款弥补资金的不足。另外,物价上涨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发放不能同步增加,无形中降低了退休职工的购买力,影响到他们的生活质量,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构建城乡“一体两翼四轮驱动”社保体系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以国民收入再分配为手段,通过立法进行实施,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护的社会行为及其机制、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社会保障成为今年“两会”的焦点之一,我认为,我们应该构建统筹城乡“一体两翼四轮驱动”的社会保障目标体系。它包含以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简称“新农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医”)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为主体,以单位(包括企事业和村庄)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为两翼,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低保四轮驱动。它既有系统性,充分揭示了社会保障各个方面的相互联系和结构整合,又分清了主次,明确了“主体”、“两翼”、“四轮”这样三种定位,在社会保障的人力、财力、物力、信息、政策、法律等方面揭示了主要着力点和统筹兼顾的方方面面。
这样的体系结构有三层含义:其一,在社会保障的各项目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重要、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所以,我们应当坚持将社会保险作为主体,因为这种方式能够很好地体现被保障者权利义务的对等性,能够较好地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效益。其二,在社会保险中,应通过建立多层次的保障体系来体现社会保障的社会性。如在基本社会养老保险中,个人、单位和国家三方分担保险费的积累责任。其三,大力发展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低保等其他社会保障项目。社会救济是扶危济困必不可少的社会保障项目,但是在近些年的社会保障改革中,改革的重点放在了社会保险体系的改革上,对上述四个项目的发展投入力度还很不够,因此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过程中,应当对这些“弱势项目”有所强化。
农民工为何不愿参加养老保险
我国的社会基本保险制度起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近年来,人们逐步认识到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加上政策法规上有了强制性规定和措施。目前,社会保险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这一块已基本实现了全面的覆盖,令人可喜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为农民工、无业者和自由职业者也开通了办理社保的绿色通道,让其自愿参加社会保险,可令人费解的是,90%以上的农民工不愿参加社会保险。我本人担任了两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按《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必须为职工办社会保险缴纳“三金”,但大多数农民工不愿缴纳办理,说把钱发给他们就行了,究其原因:一是他们的工作不稳定,养老保险规定最低必须交够15年,而他们今天在这儿干活,明天还不知在哪儿干活,因此不愿缴纳养老保险。二是有一些农民工愿意缴纳养老保险,但工作流动性太大,跨省跨区打工非常普遍,他们担心流动后养老保险无法衔接。去年年底,广东省就出现了农民工排队终止退养老保险的现象,引起了国家的重视。
今年1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实施,解决了农民工异地打工养老保险衔接不上的问题,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农民工应转变传统观念,积极参保,尽量享受社会保险的种种好处。
用法律调整和平衡社会保险利益
如何破解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的诸多不公平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让全国人民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我认为最主要的战略措施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使社会保障法发挥“社会安全阀”、“经济减震器”、“政治凝聚剂”的功能。具体做法为:其一、明确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依法推进《社会保险法》的制定。其二,依法贯彻公平原则,落实基本权利。社会保障权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在确定我国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和模式的时候,需要普惠式的安排,防止两极分化进一步加大。其三,考虑我国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其四,完善《社会保险法(草案)》的立法技术,增强社会保险法的可操作性。
2010年1月6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下称《意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将分别纳入2010年预算编制范围。目前的问题是如何保证对上述已生效的法规的执行,依法筹措社会保险资金,保障人民享受到社会保险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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