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有2.3万名被征地农民进入基本生活保障网,“退休”后可按月领取120—360元的保障金或养老金。这是昨天召开的国土资源系统行风评议大会上透露的消息。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被征地农民开始大量出现。为确保农民失地不失保,2004年我市率先在江南8区及浦口区试点推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并于今年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结合今年行风评议工作,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通过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升工作绩效、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臧正金说,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57万名被征地农民进入基本生活保障,另有8149人进入农村养老保险。其中,仅今年就有6531名被征地农民进入基本生活保障,579人进入农村养老保险行列。
据介绍,参加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农民,60岁(女55岁)以后将每月获得240—360元不等的保障金。而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除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外,60岁(女55岁)以后每月将获得不低于120元的养老金。
为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有关部门目前还初步制订了《南京市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办法》,拟订了补助范围、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这一针对失地农民的利好消息,有望在明年正式颁布出台.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