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陈尤英 记者黄政 通讯员王滋创 记者日前在全州采访时,听到这样一件新鲜事:家住县城凤凰西路80岁的扫街老人刘新志,他去理发,理发的不肯收费;去吃米粉,店老板要给他免单;就连垃圾费,环卫工人也不收他的服务费……
凤凰西路的居民,为什么会给刘新志这样的特殊待遇呢?
“扫街老人”叫响一条街
8月7日下午17时许,记者慕名前往凤凰西路寻访刘新志。提起刘新志的名字,街坊里知道的没几个,可说起“扫街老人”,人人夸赞这位长年义务扫街的老人。
按照居民的指引,记者找到凤凰西路中段的23号院子。这院子中央有一块2个蓝球场大小的空地,周围有4栋楼房,地面非常清洁。记者在一个楼道里向3个乘凉的老人打听, “扫街老人”果然住这里。
老人热情地向记者介绍:“扫街老人”出门了,其老伴身体不好,几年前因脑中风引起轻微偏瘫和听力骤降,还有严重的糖尿病。
“扫街老人”家住一楼,门口摆着9把陈旧的扫帚和一个畚箕,家里光线昏暗,床铺、沙发等的家具和电器,都显得陈旧破烂,但很干净。
一位刚下班的中年妇女得知记者来采访“扫街老人”,主动向记者介绍老人的事情。23号大院住着60多户200多个居民,基本上为县生资公司的职工和家属。由于没有专门清扫地面的清洁工,她从1991年入住后,就看见这院子到处是杂务和垃圾,只有等重大节日前夕,单位才组织人员清理一次。自从“扫街老人”搬到院子里后,院子的脏乱差的不卫生状况就彻底改变了,整个院子每天都是干净的。老人不仅每天义务打扫23号大院的卫生,还将义务清扫的范围逐步扩大到整条凤凰西路,并且长年坚持不懈。
伤残老兵朴素的为民服务思想
不一会,个头不高、佝偻着背、精神抖擞的一个老人出现在记者眼前。他就是街坊广泛传颂的人物“扫街老人”刘新志。看上去,他要比实际年龄年轻多了。
据刘新志介绍,他是全州县两河乡美田村人,今年80岁了。他1949年参加解放军,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当过兵,头部和腰部受过伤,属于8级残疾。1955年,他响应国家的号召支援农村建设而回乡务农,在家乡担任过多年的生产队长。
1988年,几个孝顺的儿女把俩老接到县城住。劳动惯了的他闲不住,在街上摆起了专卖洗衣粉和肥皂的小摊,每天早晚都要将居住周围的地面和摆摊旁的街道打扫干净。不久,老伴因病出现偏瘫和耳聋,生活难以自理。2001年,儿女们劝他别劳累了,并买了一套二手房,想让他陪着老伴享享福。
可他就是闲不住,看见23号院子很脏乱,从入住的第二天起就担当起义务清洁工。他先是用了半个月时间,将院子里堵塞的下水道疏通,拔干净杂草,清理长期堆积腐烂的树叶,清走的碎砖石、淤泥、各种腐臭垃圾可以装满一卡车。
经过半年的反复清扫,23号院子变得十分清洁,刘新志感到他可以将义务打扫卫生的范围向凤凰西路扩展,从此,在近1000米长的凤凰西路居民心中,每天都可以看见“扫街老人”义务扫地的身影。
平凡扫地事感化众人心
记者问老人长期义务扫地是怎样坚持下来的?老人说,我们农村人做惯了事情,每天不干活就浑身不自在,义务扫地就是最好的劳动,还能锻炼身体。再说,我从退伍后,政府一直给我发生生活费。我拿了国家的钱,理应为国家分点忧,为群众做点事。
采访完刘新志,记者请他到街上扫地配合拍照片,他就是不答应。这时,路过的邻居苏宏热情地说:“我保留了老人扫地的照片,你们若需要,我回家去拿。”
曾经担任过全州县生资公司副总经理的苏宏告诉记者:老人为生资公司职工宿舍的院子义务打扫卫生,院子里的职工商量,凑点钱给老人添置扫帚、畚箕等工具和生活补贴,可老人不收。过年前夕,大家凑钱给老人买年货送去,老人还是坚决不收。为了爱惜老人的劳动成果,院子里的大人小孩都养成了不随意扔垃圾的习惯。苏宏从心里敬佩和尊敬老人,看到老人在下雪天、下雨天或特殊的情况下扫地,他就专门回家拿相机将老人的事迹记录下来。
县环卫所熊副所长正巧住在23号院子对面,她很早就关注刘新志老人义务扫街的事情,还准备免收老人一家每年48元的上门收垃圾的服务费。可老人不肯接受48元的免费服务,总是按时将垃圾费送到所里。老人一家的经济情况很不宽裕,每年要用坏近20把扫帚。为了减轻老人的经济负担,县环卫所决定每年给老人一点补贴,可老人坚决不接受。所里买扫帚给老人送去,老人还是不要。
最让熊副所长感动的事情是,平时语言不多、从不与人发生争执的老人,在多次发现不讲卫生的居民往街道上乱扔垃圾时,就会与那人较真。有一天,老人多次清扫一妇女扔到街上的塑料袋垃圾后,终于忍无可忍,批评那妇女不讲公德,损坏公共卫生,让其将扔的垃圾捡回去。那妇女受不了老人的批评,把老人骂得够呛。这时,许多街坊都站出来指责那妇女。在扫街老人的长期影响下,居住在凤凰西路街边的居民普遍形成了不随意扔垃圾的好风气。
(来源:桂林生活网—桂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