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樊华松) 为有效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简称“实施纲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忻城县院采取“四大措施”,建立健全具有检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检察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一、立足检察职能,建立廉政教育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遏制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
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机制,搭建廉政教育平台,紧密结合法律监督职能,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当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于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整个诉讼过程。
(一)建立预防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活动,上好领导干部廉政、法制、警示教育课,筑牢领导干部廉政防线,预防权力腐败。
(二)建立健全职务犯罪案件的举报宣传工作机制,重视发挥教育基础性作用,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现代化宣传方式,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廉政守法教育,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促进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建立健全建议建制机制,深入职务犯罪的发案单位、社会关注热点和群众反映强烈、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行业和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剖析,深入查找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帮助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防止和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
(四)积极与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构,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网络,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各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布局,让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网络化。
二、改革和完善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建立健全预防司法腐败体系
(一)探索完善刑事立案监督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诉讼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研究探索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不移交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机制,完善立案监督的方式,强化立案监督的效力。
(二)健全刑事追捕追诉监督机制和完善刑事抗诉制度,充分发挥审查起诉、刑事抗诉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对公安机关漏捕漏诉的及时追捕追诉,对审判机关有重罪轻判、轻罪重判、有罪判无罪等违法行为,坚决提出抗诉。
(三)完善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建立健全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工作机制,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羁押状况通报制度、羁押期限的批准、备案机制和羁押期限届满前告知、提示和换押制度,杜绝超期羁押行为,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利。建立健全监狱、看守所、劳教所和与检察机关的信息交换系统以及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四)完善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行政审判、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范围、措施和程序,探索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的方式。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作用,遵循“公正、公开、合法”的办案原则,以“突出抗诉,探索起诉,加强建议,惩治腐败”为办案目标,重点监督纠正对因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或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以及严重违反程序导致裁判不公的案件,平等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办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职务犯罪
(一)建立健全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侦查职务犯罪整体合力。建立健全反腐协作机制,自觉接受纪委的组织协调,加强与审判、公安、监察、审计、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完善和落实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情况通报等制度,形成全民反腐败的巨大声势。
(二)坚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审批权、司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案件。
(三)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查办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国有资产严重流失、重大环境污染、重大群体性事件背后隐藏的渎职犯罪案件。
(四)把职务犯罪与诉讼监督紧密结合起来,注意发现和查处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惩司法领域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
四、加强和改进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建立廉政教育机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以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注重面向重点环节、重点业务部门的检察人员,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理论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重点学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加强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的检察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培训。
2、把廉政教育纳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着力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题整改活动,不断更新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检察形象。
3、加强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积极组织检察人员参加争先创优的各种评选表彰活动,树勤检廉优党员检察干部先进典型,发挥示范教育作用。要从查处的检察人员违法犯罪重大案件中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二)推进从源头上加强廉政制度建设
1、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完善院党组、检委会讨论重大问题、作出重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扬民主,防止个人专断。凡属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干部任用、大额度经费开支等,党组都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2、进一步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败工作的“总抓手”、“一把手”工程,切实负起责任,真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检察长负总责,副检察长分工负责,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严禁乱收费、乱罚款、拉赞助和私设“小金库”,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加强对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监督,认真落实招标投标、检察长任期终结责任审计等制度。
(三)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
1、建立健全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制度。制定规范统一的执法操作规程,对执法活动中的流程作出具体规定,依法规范执法行为和办案程序。认真执行法律和有关的办案制度、规定,严明执法纪律,继续采取“一案三卡”、流程监督、网上监督等措施,加强“案前、案中、案后”的监督,建立健全执法检查、案件复查和重点案件回访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办案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职能作用,完善办案质量考评机制,确保严格、公正执法。
2、进一步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把执法责任明确到每个部门、岗位和每个人,增强责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执行和落实办案规范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警的重要依据,对违法违规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定期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并及时回复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并使之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健全检务公开制度,依法扩大公开范围,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的作用。
(四)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1、以查办领导干部违反“六个严禁”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影响公正执法的案件,严肃查处参与涉黑犯罪、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等执法犯法的案件,以及违法违规办案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
2、建立健全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治制度和犯罪嫌疑人约见检察官控告违法行为制度,加大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法检察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对违纪检察人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给予批评教育的同时,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进行严肃处理。
3、进一步完善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规则,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对受到诬告陷害的检察人员,及时澄清是非,坚决予以保护。
(来源:中国老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