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患病后无钱医治七旬老人告亲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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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来源:台海网
更新时间:2006-10-12 10:06:55 www.chelder.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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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0月12日讯(记者 张清 通讯员 文弈 宇轩) 一位没有生活来源的71岁老人,因为4000元手术费讨要未果,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近日,集美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赡养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大詹、小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老詹医疗费用4000元。
老詹原本长期靠替人补鞋等小手艺赚取一点生活费过日子,他的两个儿子很早就分家独立过了,但是1993年一次意外受伤使他失去了劳动能力。为此,老詹曾向两个儿子求助,没想到两个儿子都不肯承担赡养父亲的责任,多年来老詹一直靠亲友接济才勉强维持生活。2004年,老詹觉得这样的生活实在过不下去了,于是把两个儿子告到了法院,要求大詹、小詹每月各支付100元生活费。经法官对大詹、小詹多次动员释法,2004年3月父子双方达成协议:大詹、小詹同意从2004年起每年各支付原告老詹赡养费500元。2006年3月7日,体弱的老詹经医院诊断患有右腹股沟斜疝,医生建议他手术治疗,但手术费用要3000元。
为了早点看好病,老詹要两个儿子支付手术费,但他们都拒绝承担,于是,老詹第二次把儿子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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