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时下追求美的老年人也不在少数,而选择一家有相应资质的美容机构是美容整形的关键,千万不要盲目轻信对方的口头承诺。近日,年过六旬的港城市民王女士,美容不成反而被一家“黑美容”毁了容,王女士上诉至东港区人民法院,但因该家美容机构已是“人去楼空”,最终无奈撤诉。
今年63岁的王女士,家住山东日照市东港区兴安街居委,退休后的王女士了无心事,为完成自己年青时的美容梦,决定去做个美容手术,把右眼上方的皱纹拉开,以显美观。
2008年5月,几经打听,王女士来到离家不远处的一个名叫“起点”的美容中心,经不住美容中心员工的鼓动,交上1000余元的手术费,然后在该美容中心进行了“拉皮”手术。手术做完后,王女士回到家中,没想到双眼一直流眼泪,眼结膜严重出血。
王女士就去找美容中心咨询,美容中心告知是正常反应,过一段时间就会好。可一段时间过去了,王女士的以上症状仍未见减轻,无奈到医院一检查,结论为美容手术失败。
王女士听后非常吃惊,就到美容中心去理论,可是让她更为惊讶的是该家美容中心已是“人去楼空”。后来王女士到有关部门查询才得知,这家美容中心根本就没有相关的美容资质。王女士懊悔不已,美容不成反毁容。后经鉴定,王女士眼部构成十级伤残,除去已交的手术费,光后期的消炎费就花费了3000余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由于无法查找被告美容中心老板闫某的下落,王女士即使胜诉也得不到赔偿,最终只得无奈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