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岩峰法庭庭长郑渠浪与涌兴法庭庭长王金平一行在巴中市水灵寺镇与平昌县之间一个弯道上,救助了一起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使伤者得到了及时救治,避免了事故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保障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6月20日,天下着大雨,渠县人民法院涌兴法庭庭长王金平驾驶渠县法院86号警车协助该院岩峰法庭庭长郑渠浪一行到南江县巡回办案归来,行至巴中市水灵寺镇与平昌县之间一个弯道上,发现该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两车事故车辆已经严重变形,两位庭长不约而同的决定停车救人。
两庭长冒雨首先迅速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以防止新的事故发生,紧接着指挥其他办案人员利用随车工具撬开车门,小心地抬出受伤人员,紧急送往附近医院救治,经医院检查确诊伤员无生命危险时才舒了口气,伤者的亲属赶到医院对两庭长无私的及时救助非常感激。两庭长面对突发事件表现出的沉着冷静和有条不紊的处置能力以及救助危难的精神也受到医院医务人员和附近老百姓的好评,而他们只是淡淡地说这是人民法官应该做的。同时,他们倡议每个人在别人遇到困难都能伸出援助之手。当车返回路过事故现场,留守看护现场的一轻微伤驾驶员拦车要求留下姓名,两庭长都婉言谢绝,该驾驶员紧紧拉住他们的手激动地反复地说“谢谢,太谢谢你们了,你们法官真是太好了!”并表示他以后也会像两庭长那样救助遇险车辆和人员。
通过对这次交通事故的及时有效的处置,折射出渠县人民法院涌兴法庭和岩峰法庭两庭经过“效能建设”和“三大主题”两项活动的学习,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牢固了人们法官为人民的亲民、爱民、惠民意识。
(来源:记者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