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按照全面开展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海应急办发[2008]3号)精神和《海淀区灾民救助工作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奥运突发事件灾民应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民政部门所担负的应急减灾任务,海淀区民政局于6月18日进行了灾民救助应急演练。
此次应急演练是在区应急办的指导下,由民政局灾民应急救助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应急机构积极响应。
14时30分,区灾民应急救助指挥部指挥长在接到灾情报告第一时间向区应急委副主任提出II级响应建议,由区应急委副主任决定进入II级响应,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并宣布演练开始。
在接到启动II级响应预警信息后,各应急队伍核实统计灾情组、转移安置组、灾害损失评估组、组织实施救助组、物资存储调动和供应组、救灾捐赠组人员分别在指定地点集结,各小组按照所担负的应急救灾任务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局应急办公室根据突发灾情和区应急指挥部抗灾救灾要求,组织指挥应急人员迅速、有效、有序开展救助。
此次演练,逼真地再现了救灾的全过程,检验和完善了我局的应急救助预案,使各应急机构及成员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达到了锻炼我们的应急队伍,提高大家的实际应急反应能力,实践民政部门应急救助的决策、指挥、综合协调与配合职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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